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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我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组织应聘人员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人员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聘用审批
(1)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有关应聘相关的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我校校园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六、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真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原标题: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