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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二)考核要求。招聘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体检和公示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本市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
(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 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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