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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及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及复审。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公告与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资历及学术获奖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学校对其资格及相关证实材料进行复审,确保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为2015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面试人员确定

综合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具体确定办法如下:对超过1:3比例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考核人选。如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3.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考核采取试讲考核(教学能力测试)与提问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态仪表、教学教法实际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情况。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试讲考核20分钟(含自我介绍),以说课形式,按指定题目试讲。提问答辩10分钟,答辩试题包括公共试题和专业试题。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聘用。综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笔试与面试加权后的成绩为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至规定数额。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拟聘用人选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签的

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所有应聘人员的申报岗位只能填报一个。

3.原则上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或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不包括参加笔试后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在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环节,可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招聘。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存在需要回避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6.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7.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

原标题:沈阳大学2015年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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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大学师资队伍人才招聘计划.docx

沈阳大学师资队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