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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考岗位教师3、教师12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4.面试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经考场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证件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自负。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同时,学院网站将公布考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客观公正地确定被 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2091541
原标题:梧州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
点击下载>>>
2014年梧州职业学院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梧州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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