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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 号文件执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 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说课、片段教学、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不需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规定比例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教龄最长者;如教龄相同,取学历最高 者;如教龄和学历都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教龄、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职务最高者;如教龄、学历、职称和职务仍然相同,则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 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笔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六、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 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须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县(市、区)须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和县(市、区)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一)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组织复征志愿与补充 招聘。如复征,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将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 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者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 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免笔试的考生只能参加免笔试岗位的补充招聘。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4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根据市、县(市、区)确定的时间完成。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市、县(市、区)应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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