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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6年7月31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照顾加分加入笔试成绩。

2. 加分材料送审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从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 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 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报考玉林市直学校的,上述材料送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报考县(市、区)学校的,上述材料送到各县(市、区)教育 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考生送审加分材料时间: 5月3日—5月6日上班时间。

四、笔试

(一)笔试日期: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二)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16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四)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照顾加分。6月2日前,市教育局将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全市笔试合格分数线(从代课人员招聘教师除外)。

五、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3 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名单。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 到1:3比例时应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6月25日前,市教育局统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发布《2016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三)开展面试资格审核:全市面试资格审核的时间拟统一安排在7月4-6日。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需在面试资格审核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 和复印件到面试资格审核单位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未经面试资格审核者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面试考生。外省考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 资格审核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拍照(扫描)相应的材料通过网络传送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 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面试人选,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www.jszp.gxeea.cn发布递补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公告,再按以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发布面试公告:经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后,由玉林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www.jszp.gxeea.cn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六)面试成绩与录用规则: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2.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3.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1:3(不含 1:3)以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方为合格;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方为合 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根据面试成绩和录用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的体检,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教师的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负责。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质量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公示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统一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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